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找回密码
搜博主日志:  
欢 迎 光 临 馨漪
http://wangjun.fyfz.cn 的博客
首页|全部日志|图片

 ||  

这就是我

王军(馨漪)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的硕士生导师。 学习经历: 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2001年获新闻传播学同等学历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信息法学会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新闻法制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中国电视法制委员会“优秀法制论文”和“优秀电视法制节目”评委

个人资料

昵  称: 馨漪
建立日期: 2006-08-24
个人自述: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RSS订阅
加为友情链接
加为我的好友
发站内信
加为关注
写留言
访问计数: 15839
共发表日志: 9
评论: 15
 
站点日历
最新日志
“反拐”新闻报道的伦理规范
我国新闻侵权纠纷研究回顾
从“铜须事件”透视我国网络舆论
利用《开国大典》做店堂广告的违
隐性采访中的权利冲突与平衡
当前中国新闻传播法学热点研究综
获奖电视法制节目点评
从监督“落马”官员谈传媒与司法
浅谈新闻媒体披露明星隐私的合理
最新回复
王老师的文章往往切中当前问题的
看了王老师的以上论文,受益良多
前来拜访,也在做这方面的研究,以
我以为,除了版权问题,这幅画应
我以为,除了版权问题,这幅画应
王老师好,有机会要多来你这里看
这是湖南的问题。
回农民现象:人家在谈广告法,讲
村官这样做对吗?现在国家在实行
媒体监督是继立法、行政、司法之
友情链接
“反拐”新闻报道的伦理规范 (2007-01-29 17:23:00)阅读次数:401

         “反拐”新闻报道的伦理规范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王军(馨漪)

文章摘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查看全文 | 评论(0)
我国新闻侵权纠纷研究回顾 (2007-01-29 13:55:00)阅读次数:961

我国新闻侵权纠纷研究回顾

——中国传媒大学教师 王军

自1987年我国《民法通则》颁布施行以来,新闻侵权纠纷成为新闻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侵权纠纷,又称新闻官司,是指以普通公民或者法人单位为原告,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为被告,以新闻媒体侵犯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人格权利为诉讼理由的官司。其中,以侵犯名誉权的新闻官司数量居多且具有代表性。

。。。
查看全文 | 评论(2)
从“铜须事件”透视我国网络舆论管理中的问题 (2007-01-29 09:10:00)阅读次数:351

             从“铜须事件”透视我国网络舆论管理中的问题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师  王军(馨漪)

    论文摘要:“铜须事件”号称“2006年最具轰动效应的网络事件”,在这一事件中,网民的种种过激表现,“网络舆论”的无序化倾向、网络把关人“文责自负”的托词,当事人“铜须”的无可奈何,国外媒体对中国网民——“网络暴民”的评价等,折射出我国网络立法和网络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引发人们对网络舆论的社会责任和网络法制建设的深层思考。本文拟从分析“网络追杀令”的违法性质;网民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具体表现和法律分析、网络舆论的合理界限、此事件折射出网络立法和管理缺陷等几个方面对“铜须事件”进行剖析,力求给今后的网络立法和网络管理。。。

查看全文 | 评论(0)
当前中国新闻传播法学热点研究综述 (2006-09-07 16:24:00)阅读次数:747


——北京广播学院传播系   王馨漪
    新闻传播法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大众传播媒介和与新闻从业者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一门专门科学,属于社会科学领域。其研究的历史在中国相对于其他学科来说,比较短暂,大概只有几十年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新闻传播法学的研究大概可以追溯到1980年,当时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为新闻立个发,既明确新闻自由有限制新闻自由。
新闻传播法进入90年代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新闻传播法发展的几个阶段:
最近几年新闻传播法研究的热点问题综述
(一)新闻侵权问题
1988年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关新闻立法的问题处于搁置状态,但由于1987年《民法通则》颁布,新闻侵权的纠纷呈上升的趋势,而且出现了四个相对明显阶段:第一阶段:公民告记者,如 “二十年疯女之谜”案;第二个阶段:明星告记者,如徐良、游本昌告记者案;第三个阶段:法人告记者,如周频谱仪、西安的魔针告记者案;第四个阶段:官员告记者,如   。
经过了两代人的深入研究和三次新闻侵权研讨会的共同探讨,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新闻侵权官司的看法基本达成了一致:即新闻官司的构成要件有四。。。

查看全文 | 评论(4)
隐性采访中的权利冲突与平衡 (2006-09-07 16:24:00)阅读次数:500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王军

隐性采访,在学理上称为暗访、秘密采访,俗称偷拍偷录等。它是指新闻记者不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告知对方采访的目的,在被采访对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形象和声音用暗藏的摄像机或录音机记录下来,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
    目前,新闻界的隐性采访活动有越走越远的趋势……
    广东某报社记者为报道毒品犯罪内幕而假扮贩毒人员深入毒穴进行暗访,结果无法脱身弄假成真,事后只得向警方自首,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命运……
    中央电视台某栏目记者在西安假扮文物贩子到当地有名的盗墓村进行了历时七天七夜的暗访,偷拍了盗墓者团伙分工合作、包干到人、责任明确的盗墓全过程,一共挖出了13件距今2000多年的西汉文物,为了防止文物流失,记者花1.4万元将文物买回,事后,记者向陕西省文物局报案,节目播出后,栏目组将这批文物无偿捐给了陕西省文物局……
    在这两起事件中,记者都假冒了有“犯罪嫌疑”的当事人搞暗访活动。大家都知道:贩卖毒品和盗卖文物历来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犯罪行为,也是我国。。。

查看全文 | 评论(0)
获奖电视法制节目点评 (2006-09-07 16:21:00)阅读次数:1267

长篇:新突破、问题不足、思考和建议
一、新突破:
(一)新选题新法理
1、青岛电视台《新说法》栏目“二十三年后的赔偿案”
同学家长对枪支管理失控,枪走火导致17岁少女杨海燕高位截瘫,卧床23年,生活起居完全由父母照顾,多年来,作为知识分子的父母,放弃带研究生、出国等机会护理她,现在年事已高,无力起早贪黑再照顾,依据《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对生命权的尊重在超过诉讼时效的23年后再行起诉加害人,追加赔偿款。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第1条规定:公民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遭受非法侵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点评:这是中国第一例人身损害赔偿追加案,题材重大,涉及国计民生,以人为本,人命关天,非常有意义。符合主旋律倡导的:每个中国公民的生命是宝贵的。有历史的张力,从1981年到2003年,尺度、平衡把握地好,法理讲得很清楚。片子做得很理性,情理法都说得很到位。
2、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难平(南平)的路”,
点评:题目谐音,这是一个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问题。以人为本,以。。。

查看全文 | 评论(0)
从监督“落马”官员谈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2006-09-07 16:15:00)阅读次数:534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系副教授 王军


【文章摘要】2004年我国发生了两起特殊的名誉侵权诉讼。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提起诉讼的人都是原有一官半职的“落马”官员、现都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入狱,都是女性,都因为不满媒体对自己“生活作风问题” 的报道而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而且法院都受理了:一位是原湖北省枣阳市委副书记尹冬桂,另一位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本文拟从舆论监督的范围、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公众人物对媒体舆论监督中造成的损害应适当容忍和理解以及这类案件的社会意义等几个方面对这类案件进行分析。


【关键词】公众人物  名誉权  舆论监督  公众利益 


相关链接:2003年6月,湖北省枣阳市委副书记尹冬桂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狱中她针对武汉某媒体发表的题为《枣阳有个“女张二江”》和《与多位男人有染,霸占司机6年》的报道,提起名誉侵权诉讼,指责媒体对她在任职期间的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毫无根据的报道和渲染,是对其人格权的诽谤和侮辱。2004年4月24日,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武汉某报严重侵犯了尹冬桂的人格权利,判令该报赔偿尹冬桂精神抚慰。。。

查看全文 | 评论(2)
浅谈新闻媒体披露明星隐私的合理界限 (2006-09-07 16:12:00)阅读次数:492

中国传媒大学 电视与新闻学院 副教授 王军

内容摘要:
明星隐私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报业竞争中媒体迎合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发行量的“杀手锏”。但明星也是公民,也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权利。而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保护明星适度的隐私是尊重其人格尊严的一种表现,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民主法治化的社会中,新闻媒体在行使采访权,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要明确披露明星隐私的合理界限,认识到自律对于维护媒体品位的重要性。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公众兴趣、合理界限


近几年,关注明星隐私一直是各娱乐媒体报道的焦点。从刘晓庆因涉嫌税收犯罪被逮捕到足球联赛中的“黑哨事件”;从冯小刚怒斥《明星周刊》的“名人地图”到球星高峰受困“私生子风波”;从饶颖告赵忠祥拖欠治疗费3800元和人身伤害到“福布斯”名人榜的公布;从毛阿敏上海产女到青岛商演零点涉嫌吸毒;从王菲李亚鹏恋情到李湘婚嫁事件;从赵薇涉嫌指使司机殴打孕妇,到傅彪患肝癌术后再次入院;从明星代言“过火”到某网站披露六百明星电话号码……一大串关于名人隐私的事件一次次的刺激着受众的好奇心,媒体在满足公众窥私。。。

查看全文 | 评论(0)
?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