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 电视与新闻学院 副教授 王军
内容摘要:
明星隐私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报业竞争中媒体迎合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发行量的“杀手锏”。但明星也是公民,也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权利。而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保护明星适度的隐私是尊重其人格尊严的一种表现,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民主法治化的社会中,新闻媒体在行使采访权,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要明确披露明星隐私的合理界限,认识到自律对于维护媒体品位的重要性。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公众兴趣、合理界限
近几年,关注明星隐私一直是各娱乐媒体报道的焦点。从刘晓庆因涉嫌税收犯罪被逮捕到足球联赛中的“黑哨事件”;从冯小刚怒斥《明星周刊》的“名人地图”到球星高峰受困“私生子风波”;从饶颖告赵忠祥拖欠治疗费3800元和人身伤害到“福布斯”名人榜的公布;从毛阿敏上海产女到青岛商演零点涉嫌吸毒;从王菲李亚鹏恋情到李湘婚嫁事件;从赵薇涉嫌指使司机殴打孕妇,到傅彪患肝癌术后再次入院;从明星代言“过火”到某网站披露六百明星电话号码……一大串关于名人隐私的事件一次次的刺激着受众的好奇心,媒体在满足公众窥私。。。